《Google买IBM专利》又是一则令人感兴趣的新闻,内文提到苹果(Apple)、微软(Microsoft)、RIM(Research In Motion)、EMC、爱立信(Ericsson)及索尼(Sony)等六家公司共组的一间专利公司,以 45 亿美元购得北电网络(Nortel Networks)的专利群。
早先我就说 Google 预算过低,果然最后的得标金额接近我预测的五十亿美元。
Google 宣布,已在本月向IBM公司购得一批专利,以强化其专利投资组合。Google在电子邮件声明说:「我们与其他公司一样,不定时会购买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专利。」该公司已吁请国会及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抑制这类诉讼,并请求美国专利商标局(PTO)更仔细检视被用以争讼的专利。Google法务长华克(Kent Walker)本周稍早接受专访说:「科技业有一个重大的问题。软件专利有点阻碍创新装置。」Google在6月底止拥有391亿美元现金与短期投资,今年4月出价9亿美元要买北电网络(Nortel Networks)的6,000多项专利,但在6月下旬被由苹果、微软及RIM等七家公司(工字号:苹果、微软、RIM、EMC、爱立信及索尼等六家。)组成集团以更高45亿美元天价标走。华克称此交易为「史上最大的专利出售案」。
经济日报《Google买IBM专利》
Google 这一次输的其实也冤枉,他手上的现金资产也才约 400 亿美元,却要跟个别拥有巨大资产却又联合起来的公司们抗衡,本身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尤其北电专利群的未来发展性又是如此诱人。
这一次参加联合购买的公司,各个都是手机产业的一方霸主。从这次专利争夺事件可以看出,他们已经有了将 Google 视为最大竞争对手的共识,使得这六间公司也不避讳利益上的冲突。
有一点值得思考的,既然北电的六千项专利,是由六间公司共同买下,那后续该如何分配专利所有权呢?
如果要针对每一项专利分别进行技术分析与鉴价,将会浪费许多时间与资源,而他们不是笨蛋。
我认为与其将这六千项专利分拆使用,不如由这间由六间公司共投创立的全新一家企业独自管理。当各公司需要使用专利内容时,就按照专利授权的模式进行交易,我认为这也是最好的作法。
一方面可以有效管理专利的使用,避免被任何一间公司独占重要的核心专利;另一方面为了使用专利缴交的权利金,更可以运用在下一次的专利购买案中,让这六间公司的未来利益达到最大化,而且还能租给其他竞争对手。很快的,更可以从 IBM 手中抢下专利霸主的地位(笑)。
说真的,这样子的手法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借此对 Google 进行专利授权,收取权利金,倒赚一手(我好坏)。
不过 Google 也学聪明了,先与 IBM 谈妥收购协议后,才公开发表声明(但是我记得 IBM 对于买卖专利的态度与这则新闻内容并不太一致,详情可能要另外查资料才知道)。
但是 Google 一方面到处购买专利,另一方面却又抗议软件专利不具有正当性(软件专利的合法性一直备受争议,其实最早认可软件专利的也是美国法院),这也难怪会被对手狂揶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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