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今年 3 月,交通部民航局就曾表示打算修改航空器(飞机)上使用 3C 电子产品的规定[1],嗣立法院在 6 月时通过民用航空法修正案 ,国籍航空终于底定自 9 月 1 日开始,只要是可开启飞航模式或是不具有无线电收发功能的 3C 电子产品,皆可在机上全程使用。
由于近年来行动电话与平板电脑带动的行动网络热潮,飞机制造商也积极推出可防止因电波干扰而影响飞航安全的航空机材,因此在航空器上使用 3C 电子产品的安全性早已逐渐被各国接受。
我国一向在先进法案上落后欧美等国,因此早先关于 3C 电子产品的使用规定也仅是为配合国际规范,如果是搭乘国际航班,必须先飞行至一万英呎高度后才准许使用电子产品,但是在国内线部分仍是全程禁用。此规定亦将于 9 月 1 日起正式废除,改以旅客登机后,只要将智慧型手机、平板电脑、穿戴式装置、数位相机等 3C 电子产品开启「飞航模式」,关闭 Wifi 后,在机长未禁止下就能在机上全程使用。
迷者在《2015年 最新 飞航安全 规范 热腾腾出炉[1]》乙文提过,即使手机或平板电脑已经开启飞航模式,Wifi 还是可以另外启用,需要特别注意自己是否不小心打开了网络功能,毕竟国内线目前尚未提供 Wifi,开启也只是浪费电 。
迷走客提示:
但是并非所有 3C 电子器材都准用此条新修正案,民航局表示:「全程开放使用 3C 电子产品不包括 1 公斤以上电子产品以及笔记型电脑。」这是因为在起飞或降落时机身较容易晃动,也是飞行中最危险的时候,而超过一公斤重量的电子产品以及笔记型电脑的体积较大,不容易固定,在危险时刻容易造成乘客的伤害,因此仍受飞行至一万英呎高度后才能使用的规范所限制。
民航局补充说道:「目前中华航空(华航)、华信、长荣、立荣已完成相关申请作业,于 9 月 1 日起可正式实施,而国籍廉价航空威航(包括母公司复兴航空)以及虎航都尚未提出申请。惟远东航空因机型老旧,无法通过防止频率干扰审验,仍需依现有规定,在飞机高度达1万呎以上后才能使用。」
不过大家也别以为苹果(Apple)公司的 New Macbook(待补) 在这次修正案中,意外的有可以拿来当作败家的借口,因为这台笔电总重虽然只有 0.92 公斤[2],但法规[3]可是特别把笔记型电脑区隔出来,与超过一公斤重的电子产品同样视为例外项目,在起飞与降落阶段都必须妥善安置于座位下方或上方置物柜中。(从法规文字来看,只要是能收进座椅置物袋内的笔电(包括平板)大概还是可以不用特别收在行李袋中,迷走客认为这中间还是有钻漏洞的空间。)
再次提醒,虽然《干扰飞航或通讯器材之种类及其使用限制规定》已经放宽机上使用电子产品的限制,但是实务上仍需以机上服务人员的指示为第一准则,请勿与空服人员或机长争执为什么不允许开机。
延伸阅读
- 2015年 最新 飞航安全 规范 热腾腾出炉 (手机飞航模式新规定)。
- 苹果新一代 Macbook 笔电介绍。
- 干扰飞航或通讯器材之种类及其使用限制规定之第四项「乘客注意事项」,包括有:机上个人电子用品使用规定可能因不同航空器使用人或使用机型而有所不同;乘客搭机前应先确认相关信息,并依据客舱组员指示开启或关闭个人电子用品。
- 航空器使用人可能基于服务因素禁止使用行动电话语音功能。
- 个人移动设备应置于「飞航模式」或关闭其通讯功能。如航空器上配置有机载通讯设备(如 Wi-Fi系统等),应依航空器使用人服务指引操作使用。
- 安全提示期间应暂停使用个人电子用品,注意所提示之相关规定。
- 为避免干扰机载精密导航装备,某些特殊天候情况下(如低能见度等),航空器使用人得要求乘客关闭所有使用中之个人电子用品。
- 为避免影响紧急逃生或不预期乱流危害,起飞、降落阶段(飞行高度一万呎以下)及国内线飞航时应依客舱组员之指示,将笔记型电脑等无法随身固定或收妥于座椅置物袋内之个人电子用品收纳至座位下方或上方行李置物柜。
- 为避免烟雾影响其他乘客及紧急逃生,电子烟全程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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