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解釋為什麼支持政府興建「深澳燃煤火力發電廠」之前,讓我們先來瞭解一下現階段臺灣島上的能源政策實際狀況。
由於核能電廠需要海水散熱,加上當初預判為彌補北臺灣可能發生的用電缺口,於是規劃核四設於北台灣海岸,具體位置在龍門。
今年7月4號一大早,配合民進黨政府搶推的非核家園政策,八輛貨櫃車運出第一批核燃料棒80束,已運離核四廠區送抵碼頭,準備運回美國。9月預計還會再送出120束
之前已經付費購買並且收納在核四廠內儲存水池的1744束核燃料棒,預計在2020年底前全數輸出。
之後我們會另外付費請美國全球核燃料公司代為拆解跟儲存,這筆拆解與倉儲的費用會由我國台灣電力公司一直付、一直付,直至政府有能力把這1744束核燃料棒全數轉賣給其他核電廠為止。
以執政黨目前的外交現況,我們不知道會不會有成功轉賣1744束核燃料棒的一天,但是這筆拆解跟倉儲的錢如果不付,就算你要無條件送美國好了,台電就要把這1744束核燃料,從會計帳上的資產,改列為殘值全部報銷的垃圾,那帳面上的台電將會很有問題(即將破產的公司是沒啥信用可言的),在國際上要買遠期的天然氣或燃煤合約將變成不可能,而偏偏火力發電可能是現在唯一的希望。
另外,既然剛剛說到7月4日已經將第一批核燃料棒運往美國。換句話說,年底的公投有沒有成案或有沒有通過,其實無法改變核四無法運轉,當然,我們知道北台灣缺電的事實無法被「台灣不缺電,只是剩太少」一類的幹話遮蓋,中台灣的火力發電廠已經盡力南電北送了,有鑑於台中這種空氣品質,還想連任的林佳龍早已經暗地裡擋下台中火力發電廠發電機組展延申請(去年9月與去年11月,退回1至8號機組與10號機組的展延)。
所以深澳燃煤電廠,根本是在不經環評(政府堅持適用環差案,而非環評案),而且連環差案也是(前)環運人士現任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在反對的委員高達一半的僵局下,以一票贊成票主導通過的。
詹順貴事後遭到環保運動界撻伐,他表示「個人意見不能凌駕法律,我是依法行事,對我有不滿,還盼公民團體能將憤怒化為力量,一起支持《環評法》修法來修補法律漏洞。」這是我很欣賞的幹話經典,好像大義凜然不得不為,但是如果是這樣那何必委員會評估投票呢?難道投反對票的委員都犯法了?
由現任政府官員說出這種話,這是行政法上的一個可以考國考的經典案例,因為委員會制度被納入行政程序,到底是能防止決策官員專權,或是淪為替決策官員卸責,這類問題過往學界已有很多討論,有興趣的朋友可另外去查找。但是委員會的官方代表投票的依據,如果不是個人獨立參考證據後的判斷,也不是(直接講明了)代表政府首長政策的施行方向,而只是依據法規解釋後決定,那各部會的法規會就可以自行解釋法條後決定政策了,不用成立委員會來抹粉。
我其實能接受他列席只是要替執政黨的意見投票,這沒有問題,畢竟他是政務官嘛,但我不喜歡他為了維持在環運界的個人聲譽,損害了行政體系該有的體制。(以後這個執政黨的各部會,還開委員會嗎?)
似乎離題了,還是該聊回發電廠。支持核四運轉與否,我們理性地來說,要先區分為支持核能發電與否,如果不支持核電,那今年2018年底,核一廠已確定除役,在下一任政府(不論是哪一黨)在2021年到2024年四年間,已經確定要面臨核二兩部機組、核三一部機組,近300萬瓩將除役。
目前核電約占台灣一成的發電量,雖然是最便宜的一成,不過如果你願意多買一些燃煤來燒,閉著眼睛多通過一些深澳燃煤電廠一類的環評案子,要取代核電我認為是沒問題的。因為我個人判斷綠能發電的效率發展與成本,絕對不是來得及解決問題的解藥,如果你不要核電,火力發電廠的大舉建設勢在必行。
如果你支持核電,那麼一樣,今年2018年底,核一廠已確定除役,在下一任政府(不論是哪一黨)2021年到2024年四年間,表定將要面臨核二兩部機組及核三的一部機組除役。
我們新的問題就會變成:「你要選新的核四,還是選繼續延役核一加上核二加上核三?」要知道核一廠可是1970年的十大建設之一,比我還老個十歲。而核四廠雖然已通過安檢,而且是新的,但過程中風波不斷,在我這種死老百姓手上沒有更多證據的情況下,我個人也覺得沒那麼好選。
所以,目前政府的選項有:
- 儘速加蓋火力發電廠;
- 延役老舊的核一核二核三;
- 啟動核四商業運轉;
- 賭綠能發電會在三年內發生效率陡升且價格陡降的奇蹟;
- 直接用海底纜線跟中國買電。
如果執政黨是國民黨,選項可能還有1、2、3、4、5,但是其實民進黨政府只剩下1跟4,因為非核家園神主牌擋掉了2跟3,國內支持者的反中意識,勢必擋掉了5的可能性。
回到一開始的問題,我為什麼支持政府興建深澳燃煤火力發電廠呢?
因為很現實的我知道現在是民進黨執政,你堅持不願閉著眼讓她去選1,她就只能去選4,而我知道她如果重押4,不管到時候幹話講得多好聽,五年後北台灣科學園區的產業鏈恐怕會因為缺電和常態性斷電而開始瓦解。
在2018年此時此刻的技術條件下,任何一個民進黨的元首,都只剩綠能發電跟火力發電可以選擇,而負責任的元首都該賭火力發電。就算她的票可能是用畫綠能發電大餅騙來的,就算押著(前)環境運動領袖的現任官員在極可議的環境評估會議投贊成票,就算各大新舊火力發電廠所在地的黨內縣市首長與議員年底選情會完蛋(林佳龍無能為力應該已經88了,蘇貞昌及時表態抵制,效果如何尚待觀察),她如果要負起元首的責任,都只能選火力發電。
這麼說吧,你依然可以持續相信她畫的綠能大餅到時候一定能解圍,但是連她自己都不信而搶著蓋火力發電廠時,你難道還不讓她蓋嗎?(文章授權/吳康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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