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網路上爭議訊息不斷,有綠營立委打算提案修正「國家安全法」,主張將網路領域也納入國安法適用的範圍。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表示,修國安法是政府試圖杜絕毫無新聞倫理的假新聞的眾多可能的途徑之一,尊重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依然是政府捍衛的目標。
根據民進黨籍立委葉宜津所提「國家安全法增訂第2條之2條文草案」指出,為因應全球化、資訊化時代的來臨,國家安全的威脅已不再限於實體,並已擴及至網路領域。葉宜津主張在國安法增訂「中華民國主權及於國境內之網路領域及其實體空間」,除了結合領土、領海、領空、太空之外的「第五領域」,即網際領域的主權觀念及資通訊安全威脅顧慮,也揭示國家主權及於國境內的網路領域及其實體空間。
對於綠營立法委員又提出打算從修改國安法控制網路言論自由的舉動,國內一名執業中的張姓律師認為這種行為是「立法委員不讀書,真的很嚴重。」
利用國安法箝制網路領域之濫觴
張姓律師認為國安法修正案中所涉及「中華民國主權及於國境內之網路領域及其實體空間」這樣的說法,跟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安法與習近平的言論根本完全一模一樣。
他表示「網路主權」或「網路空間主權」原本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的特有詞彙,在2015年《國家安全法》的第25條,將中國的防火長城、網路安全部隊等政策加以長期化、體系化、合法化。
他解釋道,聯合國(United Nations)方面雖然在2013年6月第六次聯合國大會通過「從國際安全的角度來看信息和電信領域發展政府專家組」所形成的決議,決議第20條規定「國家主權和源自主權的國際規範和原則適用於國家進行的信息通訊技術活動,以及國家在其領土內對信息通訊基礎設施的管轄權。」似乎間接確認網絡空間的國家主權。
張姓律師強調,這只是指建立在一個領土上的機房、線路、硬體基礎設備及國家進行的信息技術活動而言,與言論市場的管制遠遠拉不上關係。
他表示網路的本質非常接近公共財的概念:多增加一人使用,邊際成本幾乎等於0,而一旦網路建設起來,亦無法排除任何人的使用(你就把它想像成國防這樣的東西)。
封包交換是一種分散式的傳播,改變了傳統的集中處理的通訊概念(用戶、市區交換機、長途台、國際台)。1990年代向所有用戶開放的TCP/IP通訊協定所建立的各種網際網路,因為沒有中央控制以及網際網路協定非私有的特質,迅速地改變了全球社會的型態。
而行動電話結合網際網路,讓許多原本發展較為落後的國家或地區,減少自行布建基礎建設的成本,而能即時地與世界各地同步,從而實現趕超。讓世界比過去變得更平等的可能性,就在我們的面前展開。
理想中,用戶間的訊息可以經過全球任何伺服器而到達對方,一個國家像中國或朝鮮,即使他們把境內所有的伺服器及線路都封閉起來,亦無法妨害其他國家的訊息彼此交換。
張姓律師指出,至於那些國家要閉關自守,對他們是好或不好,邏輯與國際貿易一樣。只是現在中國跟美國兩個國家都陷入了一種精神分裂,美國在貿易上要把中國圍堵起來,而中國在網路上要把自己圍堵起來。
張姓律師反諷地詢問:「我們目前還是歸類在腐朽、反動的自由民主國家陣營吧?」
「我們還沒有加入「社會主義三苗一草」:中國朝鮮古巴越南這樣的文明先進國家的陣營吧?」
「那為什麼我們的執政黨(民主進步黨)要照抄中國共產黨的概念?」
「是因為我們跟那些國家的人民一樣,太過於嬌貴,以至於我們的人民都不強壯健康,經不起一點思想病菌的攻擊?」
「所以我們要在21世紀全球化的年代,把那種源自17世紀傳統的、樹立國家絕對權威、陳舊的主權概念任意擴張,回頭學習上個世紀蘇聯所領導的社會主義陣營的統治伎倆?」
張姓律師指出,列寧在晚年的演說中這麼說道,批評他的人全是笨蛋白癡,國家、政府和布爾什維克仍牢牢掌握著整個經濟體系的「制高點」。
天天罵共產黨 越來越像共產黨
張姓律師認為執政黨天天罵共產黨,但是思想舉動卻越來越像共產黨。他也懷疑御用學者真以為風向是網軍一手帶起來,卻沒反省過,所謂的風向,本質上就是對政府的施政做為的一種民意反應?
他強調執政黨真的把民眾看扁了,認為他們沒有判斷力,只有執政黨這些菁英才是最聰明、最明辨是非的,所以要執政黨來帶領全國同胞、代替他們思考嗎?
把所有的反對聲音,都當做不懷好意的滲透及顛覆,就像中國政府對他們的人民所做的一樣。如此說來,兩岸早已統一在相同的統治邏輯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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