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跟喵白小姐依依不捨的道別後,便從南投殺回淡水,搭著國道客運又轉乘公車,一直到將近傍晚六點才總算回到淡水老家,屁股都發了疼。
天氣熱,順手在附近的冰店買了一碗剉冰,打算回家大快朵頤一番。
沒料到的是,我剛踏進客廳,就發現我的侄子小希竟然在家,而且他更瞧見我手中提著的一個塑膠袋子。
昀希對我說:「叔叔,你有買什麼東西回來嗎?」
「有啊,剉冰。」我如實的回答他。
「我也要吃,要分享才會快樂。」小希眼神充滿光彩的這樣對著我說。
聽到小希這套慣用的台詞後,我便想鬧鬧他,畢竟小孩子的思考不能太過僵化。
我說:「小希,分享是會快樂沒錯,但是當一份剉冰被分成四份時,大家雖然都能享用到剉冰,但是那種快樂程度是被瓜分的,取而代之的是一種不滿足感,這種不滿足感會更進一步昇華為不快樂。
但是,如果你打從一開始就不曾吃到這四分之一的剉冰,那麼你當然就不會有不滿足的感覺,如此一來,你依舊可以滿足於最初未曾吃到剉冰的那份平靜。
你想想看,如果這份剉冰從一開始就只是我自己一人獨享,我便能獲得百分之一百的快樂。這樣比起來,小希阿,你覺不覺得我不該分享呢?」
小希似懂非懂的看著我,只說了一句:「叔叔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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