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喔不,實際上可以推演至這兩三年來,我們隨時都能在現實社會和虛擬網路上看見各種大小爭執不休的吵架。無論這些吵架的目的是為了什麼,或許是為了政治正確,或許是為了開放含藥萊豬,或許是為了機車權益,或許是為了搜刮政府資源(例如臺灣電力公司這頭肥羊),然而這些網路上的意氣之爭卻往往一點意義[2]也沒有。
不過就算沒看過豬走路也吃過豬肉(等政府開放萊豬後可能真有人沒吃過了),筆者為吵架的藝術整理出 3+1 種型態,包括:
一,為了妥協出一個結論而吵,是上品。
有了結論才可能讓眾人產生一致行動,彼此有進有退才能產生出一個最符合時空環境的指南方針。這種吵架是最有效率的問題解決方案。
二,為了各自立場不肯讓步而吵,是中品。
堅信自己的正義而爭執,讓社會水準能夠維持在一個高度,人們雖然會爭執,但也同時會幫助彼此不斷進步。雖然會多花一點時間,但在競爭下可以產生更多火花。
三,為了製造混亂而吵,是下品。
是現在台灣社會的吵架型態,失去了自我追求,只想著如何把對手(敵人)拉下水,彼此相殺相恨,著眼於個人獨享蠅頭小利,陷入一個無止盡而且容易因為一個事件就加速墮落的漩渦裡。失敗者更難回天,但成功者也會過度膨脹導致自我毀滅。
三加一,為了各自製造網路流量替自己造勢而吵,那叫商品。
商品可有錢賺了呢,接著就只有誰是壞蛋,誰又是笨蛋的問題了。
筆者對於鬧騰的爭執吵架、論戰嘴砲這些行為向來就覺得沒有意義,更是浪費我們美好的人生時光。因此也很少主動發起會引起吵架的言論,大多是路過、看到湊個熱鬧罷了(熱茶)。要是下次你發現筆者用字遣詞過於尖酸刻薄,那先看看筆者是為誰留言。筆者一定是用對方的語法和思維結構來回應對方,抱著可是讓對方能有同樣感受的教育心理呢(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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