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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COVID-19 第三級警戒之九大指引和五大措施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簡稱新冠肺炎,COVID-19)在台灣地區開始快速傳播感染,令金門地區都自主在機場設立快篩站防止染疫台灣人入侵快篩站後遭指揮中心以違法理由逕自拆除),全國已進入三級警戒狀態。

中華民國衛福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特別規範九大指引和五大措施,讓民眾在三級警戒狀態下依循原則進行簡易的居家隔離,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包括:

九大指引

  1. 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否則依法開罰 3,000 元至 1.5 萬元。
  2. 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3. 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 10 人以上的聚會,違反可開罰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4. 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5. 營業場所及洽公機關應落實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6. 職場及工作處所應遵守企業持續營運指引之防疫規定,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啟動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如異地或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班。
  7. 餐飲場所應遵守實聯制、社交距離、隔板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則採外帶。
  8. 婚、喪禮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9. 公共場域、大眾運輸加強清消。

五大措施

  1. 外出全程配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不再勸導逕予開罰。
  2. 嚴查不得營業之休閒娛樂場所,違反者嚴格法辦。
  3. 餐飲一律外帶,賣場及超市加強人流管制。民眾少去多買,一次購足。
  4. 結婚不宴客,喪禮不公祭。
  5. 宗教集會活動全面暫停辦理,宗教場所暫不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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