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點符號:教育部中文標準符號教學手冊

最近瀏覽網路文章,發現大家對標點符號(又稱標準符號)的使用,實在是過於簡略,甚至應該說,忽略。

一篇文章的內容可以不夠精彩,但要是連基本的標點符號都使用錯誤,或是不使用,那對閱讀文章的讀者而言 ── 是一種虐待。

以下將跟大家介紹,在中文漢字(中文字)中,近代常見的標點符號,但凡使用中文的人都應該要認真學習並正確使用。

中文標準符號(標點符號)介紹

句號「。」

用於一個語義完整的句末,可為單句或複句,不用於疑問句、感嘆句。

逗號「,」

用於隔開複句內各分句,或標示句子內語氣的停頓(例如:羊好愚,真是色啊)。

頓號「、」

用於並列連用的詞、語之間,或標示條列次序的文字(例如:1、……;2、……。這邊的頓號,也可用小圓點取代,例如:1. ……;2. ……。)之後。

分號「;」

用於分開複句中平列的句子。

冒號「:」

用於總起下文,或舉例說明上文。

引號「「」『』」

  1. 用於標示說話、引語、特別指稱或強調的詞語。
  2. 引號分單引號及雙引號,通常先用單引號,如果有需要,單引號內再用雙引號,依此類推。
  3. 一般引文的句尾符號標在引號之內。
  4. 引文用作全句結構中的一部分,其下引號之前,通常不加標點符號。

夾注號「甲式:()、乙式:── ──」

用於行文中需要注釋或補充說明。

問號「?」

  1. 用於疑問句之後。
  2. 用於歷史人物生死或事件始末之時間不詳。

驚嘆號「!」

用於感嘆語氣及加重語氣的詞、語、句之後。

破折號「──」

用於語意的轉變、聲音的延續,或在行文中為補充說明某詞語之處,而此說明後文氣需要停頓。

刪節號「……」

用於節略原文、語句未完、意思未盡,或表示語句斷斷續續等。

書名號「甲式:﹏﹏、乙式:《 》〈 〉」

用於書名、電影名、歌名等。

專名號「__」

用於人名、族名、國名、地名、機構名等。

間隔號「.」

  1. 用於書名號乙式書名與篇章卷名之間。
  2. 用於書名號乙式套書與單本書名之間。
  3. 用於原住民命名習慣之間隔。
  4. 用於翻譯外國人的名字與姓氏之間。

連接號「甲式:—、乙式:~」

用於連接時空的起止或數量的多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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